五一税改后,我宁愿做“小人”,不愿做一般纳税人!

我公司是去年下半年成立的,主要是做电脑组装,也就是收购旧电脑或者电脑配件,然后组装成配置高的二手电脑,销售给一些公司办公用,由于客户还挺多,销售情况相当不错,但是客户主要是以公司为主,需要开具发票,造成不到半年销售额就接近100万元,已经超了小规模的标准(商业80万元、工业50万元),目前增值税负高达近17%,几乎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
目前境况:

1、利润不如交税多;

2、由于增值税税负率偏高出现异常,经常让税局预警;

3、按照目前税务政策,想转回小规模又没法转回;

4、我公司的客户群也大部分属于小规模,不需要进项抵扣;

5、今年我们想再注册了2个同样经营范围的小规模;

6、今年我们想注销掉这个一般纳税人,要不税负太高了!

7、有的时候我们都想去买票抵扣,但是立刻打消了这种愚蠢的想法!

政策来了,一般纳税人允许转为小规模了

这次增值税税改,终于对我们这些小微企业迎来了春天!

财税〔2018〕33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我准备五一放假回来做以下事情:

1、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不用担心增值税税负偏高预警的风险了;

3、不用再考虑注册了2个同样经营范围的小规模了;

4、下一步好好运营规范好目前的这个电脑公司就可以了。

政策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年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在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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