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注册资本是不是有些误解?

所有创业者在准备创业时都要遇到一个晦涩的名词,也是第一个要与新公司合规化发生关联的事项——注册资本

为了鼓励自主创业,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摇身一变为“认缴制”。认缴注册资本后,资金何时到位,法律不再做强制性要求,由股东之间协商即可。操作上真的easy 不少了呢。

注册资本看似一个数字,其中学问不少。来来来,今儿咱就聊聊大大们对注册资本有哪些“误解”?

一、一万年的缴纳期限也不等于不用兑现

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在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注册资本缴纳期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在章程中约定为30年~60年。“如果非要为这个承诺加上一个期限”,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

虽然在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到来之前,股东没有义务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在公司进入清算程序以后,股东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虽然还未届满,但该股东的出资义务视为提前到期。

一旦要把公司关了,或者被迫破产,在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资不抵债的公司无法全额偿债,股东就要已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来赔偿债权人啦~

二、认缴不等于不缴钱

股东实际缴存的注册资本,也就是会计上的“实收资本”,不要求公司在设立登记或增资时提供验资报告。

但是,股东仍然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因为监管部门会对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抽查,如有未兑现认缴承诺的情况,公司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公司被拉黑,就很难再愉快地玩耍了。

三、注册资本能写多大写多大

注册资本已经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没有限制,土豪请随意!

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随意设定超过自己承受范围的注册资本,实际上是把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增加了。当公司资不抵债、陷入破产偿债程序,认缴天价注册资本的股东必须在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外债500万,公司破产清算,股东只需承担100万的清偿责任。如果注册资本500万,股东必须承担500万的清偿责任。所以说,公司如果运营正常、一切顺利,可能还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一旦项目烂尾、资不抵债,则是自尝苦果的节奏了。

重要提醒

提醒各位创业者,随着新的商事制度的实施,很多人认为已经取消了出资期限的规定,在注册成立公司时,注册资本便随意登记,有的甚至从公司注册到公司注销都无法资金到位,并极有可能忽视了企业章程的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投资者投资资金无法到位,在不知不觉中就面临着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且主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也往往会因认为取消了出资期限的规定,忽视利息支出不能前扣除的问题。

小编建议

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比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京东也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标准:大多为注册资本为100万-200万或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如招投标等,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问您进项详细内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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