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税再出利好 全年减负超4000亿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3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举措一:增值税税率下降

会议决定,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率,从17%降低到16%;而交通运输、建筑和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以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举措二:小规模纳税人 “身板更强”

和”一般纳税人”相比,”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最新的政策宣布: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从以往的50万元到80万元,上调到了500万元。

此外,在一定期限内还允许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让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激发更大活力。

举措三:部分新型行业享受税收优惠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简政减税减费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过去5年,国家实施营改增试点已经累计减税2.1万亿元。而这3项新措施,全年将再次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000亿元,而且内外资企业同等受益。再次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简政减税减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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